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,可享受深圳市政府针对申请软著企业补贴,还可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。
一、 软件著作权补贴
条件: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。
补贴比例: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800一件,可享受政府补贴800一件。
二、 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:
1、销售的软件产品必须申请软件著作权证书;
2、销售的软件产品必须申请登记测试报告;
3、将获得的软件著作权证书、测试报告、软件材料、企业信息等提供给税局备案。
优惠比例:增值税由原来16%降至3%。
政策:
(一)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,按17%税率征收增值税后,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%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。
(二)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,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。
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、改进、转换等,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。
(三)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,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,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;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,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、所有权的,不征收增值税。